销售提成是工资的一种表现形式,单位没有权利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员工在试用期或合同执行期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则可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情况下,员工未提前通知离开单位,经济损失赔偿的范围只是直接经济损失。单位很难举证具体的经济损失。而且一般情况下你大可不必担心。放心地去要主张你的权益。
公司说这话的人真差劲,回款一般三个月左右,离职最多一个月
等回款是合理的,但不论回款时你在不在职,你在职时产生的营业额相应的提成是该给你的
建议找劳动局处理,处理不好可以起诉,只要你准备好你的相关材料和证据,你基本上是赢定的,现在的劳动局基本上还是依法办事的
在你任职期间发生的提成应当发给你,你找劳动部门协商一下,实在不行就申请仲裁和起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