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部分可否善意取得

2025-04-28 12: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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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应该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建设单位如果进行处分的话是无法为所谓的善意购买人办理相关的不动产登记的,既然我国的法律规定不动产的买卖以登记为准,那么建设单位无权处分且无法办理登记手续,第三人就根本不可能存在善意取得的基础。
所以这个规定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