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安局有事业编制人员。 公安局的正式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属于待入警人员,并不是公务员,不享有执法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