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劳动仲裁时效是1年,你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了。
你11年12月申请仲裁,那么往前推1年就是10年12月,这之前的时间你无法主张双倍,因为已经过仲裁时效,这之后的才有效,而在这之后仍然符合双倍条件的就只剩下12月和1月这两个月份了。你再晚两个月去的话两这两个月也没得赔,所以主张权利也要及时,法律不保护沉睡的权利。
如果你11年1月就提出仲裁的话就能拿到全部11个月的双倍工资,相当于你白干了1年。
劳动部门的解释是不对,就算前面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后面未签合同超过一年了,应签无固定期限而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间,也是应该支付双倍工资的。
应该由双倍工资的,但双倍工资只能支持从诉讼时起往前12个月的,不能无限期的支持下去。
各地理解不一,但普遍还是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满两年以后再申请确实是超过时效了。
是的,如果你不服,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纵横法律网-广西梁军律师事务所-梁承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