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挺多,一般你弟弟这边的人会被定寻衅滋事罪,对方定聚众斗殴,但以本案的情况,对方虽然“聚众”但并未“斗殴”,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没有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你弟弟既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说明案件已进入侦查阶段,与拘传和传唤不同,拘留的羁押期限最长37天(含检察院7天的审查批捕期)。
你可以现在就请律师介入,向公安机关了解案情(非常有限),去看守所会见,让家人和你弟弟都安心,也可以等案件移送检察院或法院之后再请律师,因为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案件只有移送法院之后,律师才能看到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方面的材料。
你可以家庭根据经济情况,及早请当地刑辩律师介入,一般来说律师越早介入对弟弟越有利。
这要看案件的情况,最好是能够看到刑事侦查卷宗,因为卷宗上了解到的事实是法律上的事实,你叙述的事实不知道和卷宗上表明的事实一致不一致。最好是请个律师到检察院看看卷。
根据法律规定和我的辩护经验,你弟弟的情况属于涉嫌寻衅滋事罪,
目前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
事关重大,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探视、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可以进一步咨询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