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劳动仲裁胜诉了,但是那家和我有纠纷的公司又去法院申请撤销劳动仲裁的裁决,法院受理了

2025-04-26 04:58:4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法院受理了,并不意味着最终你败诉。
  如果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社会保险等规定,劳动部门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着,这类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在诉讼期间,不影响裁决书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回答2:

既然公司因不服裁决而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你就应该按照法院受理后并通知你去拿开庭通知的要求办理。
由于在拿到开庭通知的同时,你会得到公司诉状副本,公司的理由等也就一目了然了。你可以自己做出判断:是自己应诉?还是聘请律师代为处理?若你已经参加过仲裁庭审,程序和内容应有所了解,完全可以自行处理。当然,如果自己感觉没有把握的话,还是聘请律师代为处理为好。

回答3:

仲裁裁决撤销是有条件的:依据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你看有吗,基本都是程序方面的。你看有吗,如果没有根本不用担心。所以律师有理由那么说,再说了人家是法援,怎么赚你钱。

回答4:

如果你具备扎实的法律实践经验,你不必请律师。

回答5:

我可以协助你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