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分不同情况看待
1.要是你父母生前立有遗嘱,明确其财产只是给予你一人,那么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必分配的,
2.要是没有的话,那么父母的遗产是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被分配的。
3.要是此财产是婚前你父母给予你的,作为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不必参加分配。
夫妻之间的财产分为两种: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所有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具体分为五类: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父母亲给予你的遗产如在遗嘱中确定只归你的话那么就属于你的个人所有财产,即不会被当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如果是婚后继承的,且不是用遗嘱指定属于你个人财产的,则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配。
我认为父母亲给予你自己的遗产,离婚时就不应该分配。
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