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加价售车算违法。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第项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费用,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
根据新《办法》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各项服务收费标准,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发改委明确规定任何购车消费者对经销商强迫个人消费者意愿以及超出厂家公布正常价格来要求消费者购车,以非正常价格秩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都可以直接向所属工商部门举报。
附加费
这个实际上也算是加价的一种吧,很多店内会提供汽车打包服务,比如上牌、保险乱七八糟等等,实际上价格比正常提车要规格万八千的,如果你不接受,那么就没有车或者没有现车。
曾经有个小伙买某合资车的时候就拒绝接受加价,结果想买车的时候老婆刚怀孕,提车的时候孩子都生完了,是不是很神奇?说真的,换我要么换车,要么也就认了加价了,不然新款都变成老款了。
加价卖车违法!2011年4月中旬,深圳市罗湖市场监管分局对管辖内的一家奥迪品牌汽车4S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其因销售“加价”车所得的140多万元款项。 3月14日,包括广州、北京、上海、香港等全国22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发布维权观点:认定“加价售车”是供求决定价格论掩盖下的一种违法行为,不但违反了国务院价格监管法规,而且侵犯了正常排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收取加价款实际上是收取商业贿赂,强制搭售汽车装饰则涉嫌不正当竞争。
加价售车是一种违法行为,其不但违反了国务院价格监管法规,而且侵犯了正常排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收取加价款实际上是收取商业贿赂,强制搭售则涉嫌不正当竞争。
汽车属于商品,由市场定价,即汽车销售商店可以自主决定销售价格。是加价还是降价,由销售商决定。这种情况下,消费者认为价值过高的,可以拒绝购买。
相反,国家法律规定,汽车生产厂商不得限定销售商对外出售的价格,这属于价格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如被工商机关发现,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所以,生产厂家对某一款汽车只标明了建议销售价格。
首先,你都没有给出你购车价以及其他4S店的价格对比!而这个加价是否是在法律适可的范围之内,
其次,看你问的这个问题,应该是已经买了车,然后朋友或者某些业内人士提醒了,才发现自己的车给多了钱了吧!!!建议你去找律师查询一下!!不行的话,告上法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