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程度不同,处理依据就不同,两法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打击文物违法犯罪的基本框架。
《文物保护法》第七章法律责任,《刑法》第六章第四节,这是核心。
举例来说,A挖掘了一个古墓,但是该古墓没有珍贵文物,也没造成其他损失,那么A违反的是《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四条,由文物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处罚依据由本省制定的相关文物行政违法处罚规定所决定;B挖掘了一个古墓,该古墓本身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且被盗大量珍贵文物、国宝级文物,那么B就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必须承担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
1,责任形式不同。
文物保护法中有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处罚责任。而刑法中规定的就只有刑事责任。
,2,从刑法的广义与侠义角度,刑法典意外的法规的刑事责任条款可以称为“附属刑法”。
什么关系?就是都对这个方面做出了规定的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