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税前扣除
有两者方法供选择:一是入管理费用—开办费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二是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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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不是以办理税务登记为分水岭,而是以工商营业执照的注册时间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