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试用期的员工再经过公司辛苦培训后,说走就走了,我可以让他们付违约金吗?

2025-05-01 03: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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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在《劳动合同法》中有相应的规定,对于培训费的返付或违约金的支付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果约定明确了,且是平等自原的基础上成就的劳动合同,相对方违约了即应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在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时应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完备劳动合同,维护与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益。

回答2:

专家解答:
这种情况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22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回答3:

员工走不走,是否付违约金,这个和培训无关,和试用期合同有关;

除非另外签订了培训合同;

公司是辛苦的培训了员工,但员工也是辛苦的接受了培训;

事实上,对很多公司来说,培训员工不是为了员工个人着想,只是为了公司效益;
同样的,对于很多员工来说,接受培训只是公司能更好的挣钱,不是提升了他的求生技能;

所以,这是对于培训双方价值取向的差异

回答4:

可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并约定服务期 如果员工不履行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