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
(二)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
山东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十级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十级8个月。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统筹地区指的就是地级市,烟台2011年月平均工资目前政府还未发布,一般在下半年发布,不过2010年的是2792元(年33509元),你可以参照。
你总共可以拿到不低于 7*你月工资+2792*(4+8)的钱。2011年的月工资肯定高于2792,还有不明白的吗
201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0级10个月(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