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利示范企业也称全国专利示范企业,是由国家专利局协调管理司组织评审的,每个省区有一两家,考虑到全国知识产权基本情况的实际差异,并无统一评选标准,申报企业可直接联系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了解当地的申报条件。
010-62083114转协调管理司
唉,这就是我们的政府办事态度阿。我不方便在网上给你我认识专利局的人的电话,你可以找你们代理的事务所,让他们请他们熟悉的审察员把电话转进去。
(一)企业必须具备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技术创新和专利工作对企业发展产生明显的推动作用;
(二)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健全,且执行状况良好;
(三)企业在近三年中,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四)企业近三年拥有有效的各类专利20项以上或发明专利5项以上或国外发明专利3项以上;
(五)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盈利。其中专利产品年产值5千万元以上,专利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50%以上;
(六)企业已被认定为县(市、区)级以上专利试点示范企业。
企业专利工作是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利示范企业是企业专利工作的样板,要充分依靠和运用专利制度,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扩大自主知识产权总量。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专利工作纳入企业的技术创新、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不断增强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有“国家专利示范企业”吗?
第一次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