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定、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传达全省性重要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三)研究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重要决定、意见和建议的工作措施。
(四)讨论和审定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的重要请示和报告事项。
(五)讨论提请市委审议的重要报告和重大事项。
(六)研究和审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和议案以及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专项报告。研究和审定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政协常委会议通报的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研究和审定提请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通过的工作报告。
(八)讨论和决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全局性重大体制改革、城市规划、土地利用、重大建设项目安排、重要资金使用等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九)研究和审定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或批转的规范性文件、决定、工作计划和重要行政措施。
(十)定期听取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安全生产、人口计生、社会稳定等重大工作情况汇报。
(十一)通报市人民政府总体工作和专项工作情况。研究和决定市人民政府一定时期内总体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专项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
(十二)研究和决定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单位)的重要请求或重要报告。
(十三)研究和决定市人民政府对行政部门首长问责事宜。
(十四)讨论须由市人民政府作出决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的重要事项。
(十五)研究和决定以市人民政府名义成立临时性议事机构的事项。
(十六)其他需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重大问题。
扩展资料
政府常务会议作为县政府集体议事决策性会议,一般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原则上采取每月例会制,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开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并召集。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组织,会务工作由政府办公室负责。
出席范围: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其他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列席范围: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监察局长、法制办主任,议题涉及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政府总值班室、研究室、督查室、网管中心主要负责人。
特邀范围:根据会议议题内容,必要时可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协相关领导出席,会议还可邀请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主任出席。
记者邀请:政府常务会议根据需要安排记者负责会议的新闻报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县政府常务会议
政府常务会议作为市政府集体议事决策性会议,一般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原则上采取例会制,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开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并召集。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组织,会务工作由政府办公室负责。
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出席人员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二分之一。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讨论上报省政府的重要请示;2.讨论报请市委审定的重要事项;3.讨论报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4.讨论决定由市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5.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重要事项;6.讨论决定跨副市长分工的政策性文件;7.讨论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表彰奖励及命名事项;8.讨论决定规定额度的新增项目和资金;9.讨论决定副市长提出并经市长同意提请常务会议审议的事项;10.讨论决定市长提请常务会议审议的事项。
参加人员: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组成。邀请军分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主要负责人,与议题有关的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区市县政府负责人列席会议。邀请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列席会议。
就是指市政府处理日常政务的会议形式,参加这个会议的有市政府市长、副市长、政府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