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辖区内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对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作出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裁判不服而提出的上诉案件,统一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指导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工作。
2009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批复,同意指定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审理发生在所辖区内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纠纷案件之外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或者纠纷发生地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