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员当然有责任,她有责任来保管好自己柜台上的手机,如果没有责任的话,那店里面的手机不全都丢光了吗?
其实这类情况在某些店早就写到员工手册里面的,在员工入职的时候都应该会有交待的.
如果顾客拿了手机,在离开柜台的时候,员工就要叫着他的,并及时向保安求助.
否则这个员工就是一个不负责任的员工,不合格的员工.
补充:些类型可以参照一下银行里面的处理方法。银行里面出纳或是柜员,是没义务去与抢盗们斗争的。所以店老板应有很大一部分责任。
这个不是营业员的责任`
因为营业员拿手机给顾客看是很正常的`如果不让顾客看手机我估计你的手机也卖不掉了`既然你在这里问这个问题就是应该注意到了这点`
这是罪犯的责任`比如说你在街上走路结果被抢了`难道说是你走路的责任?不合逻辑吧`
违约责任不可以,因为侵权责任是过错责任(特殊侵权除外)而营业员不存在过错
违约责任是可能的,前提是手机卖场与营业员约定营业员有保管手机的义务,且这种义务符合法律规定,违约责任是无过错责任,不需要营业员存在过错
营业员没有责任. 营业员拿产品向客人介绍,这是营业的必要步骤,若不给客人看产品,哪有人会买. 顾客拿着手机跑了,这是抢劫. 从来没听说过银行被抢了,怪银行工作人员的.
有责任的.因为是营业员吗,营业员的职责一、是向顾客介绍手机,向顾客推荐。二是就当然就是照看这些手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