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一个月后查看银行卡发现还给我发工资,...

2024-11-30 22:59:5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应该是公司的人资部失误,没有把你的名字从系统里删掉
如果公司有你的联系方式,肯定会来找你的,凯薯脊这个钱不是你的劳动所得,也肯定是不属于你的,不过你也没必要主动归还,等些日子吧,一手姿般来说下月初单位财务就会将工资入账处理完成,如果还没发现并且没有联系你,那你就可以用了。不到年度查账估计发现不了。到了下个年度还没找你就彻底是你的了。

。。。这种黑公司你还做,还还钱,没告他就不错了,这盯渗种你本来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还要补齐工资的,怕就还,反正如果是我肯定不还

回答2:

及时联系公司的相关人员,退回为好。

回答3:

根据《民法通则》,这笔钱属于不当得利袜数,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知坦因致他人遭受损失告猛首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应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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