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专门针对癌症病人的保密规定, 但下面的规定就足可以说明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第二十六条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做出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家属。”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当将病人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