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征用3年了,至今没有开发我们农民应该怎么办?

2025-03-13 22: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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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农民可以要求政府无偿收回土地,由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回答2:

土地征收以后,如何使用土地已经和被征地农民没有关系,农民可以申请耕作那片土地,当政府想使用那块土地时需要补偿一定的青苗费。

回答3:

可以要求继续耕种。一般三年没有征收的话,是可以重新分派给原被征地农民使用。再不然的话,可以上访么,作为闲置用地,请求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