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税法规定,月资无论分几次发放,都必须合并当月计税,所以,建议分两次发放公司的的工资表按以下方法制表:
固定上半月的发放金额,按出勤比例发放。在下半月计算整月工资,按整月工资计税,在实发中减去上半月已发放的金额。得出下半月工资应发额度。
按月固定工资部分(浮动部分放下半月发)根据上半月出勤情况发放上半月工资,下半月计算整月工资,并减去已发金额,得出应发额度。
扩展资料: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结算
月资无论分几次发放,都必须合并当月计税,所以,建议分两次发放公司的的工资表按以下方法制表:
固定上半月的发放金额,按出勤比例发放。在下半月计算整月工资,按整月工资计税,在实发中减去上半月已发放的金额。得出下半月工资应发额度。
按月固定工资部分(浮动部分放下半月发)根据上半月出勤情况发放上半月工资,下半月计算整月工资,并减去已发金额,得出应发额度。
扩展资料: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发放职工工资、办理工资结算是通过编制“工资结算表”来进行的。工资结算表又称工资表,是按车间、部门编制的,每月一张。
在工资结算表中,要根据工资卡、考勤记录、产量记录及代扣款项等资料按人名填列“应付工资”、“代扣款项”、“实发金额”三大部分。
工资结算表一般应编制一式三份。一份由劳动工资部门存查;一份按第一职工裁成“工资条”,连同工资一起发给职工;
一份在发放工资时由职工签章后交财会部门作为工资核算的凭证,并用以代替工资的明细核算。由于工资结算表是按各个车间、部门分别编制的,因此,只能反映各个车间、部门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结算
按税法规定,月资无论分几次发放,都必须合并当月计税,所以,建议分两次发放公司的的工资表按以下方法制表:
1.固定上半月的发放金额,按出勤比例发放。在下半月计算整月工资,按整月工资计税,在实发中减去上半月已发放的金额。得出下半月工资应发额度。
2.按月固定工资部分(浮动部分放下半月发)根据上半月出勤情况发放上半月工资,下半月计算整月工资,并减去已发金额,得出应发额度。
做一张工资表,一次费用(当期费用必须与当期收入配比,所以必须做到当期,分开做表直接影响个所税计算,所以应该一次做表,一次计税)
发放的时候分2次、3次、N次都可以....
我们公司准备一个月工资分两次发,工资表要怎么做?是要根据两次的工资数额做两张工资表还是只用做一张工资表发的时候分两次发就好?
两次发放分别做工资表,月末根据两张分表再做一个两张分表的汇总工资表。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