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章 第一节 第八十三条之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因为你们的房间是并排的,你有这个权利。
这关系到你的地役权。你有权要求邻居不要建高楼,以便你能远眺、观景,这不是日常生活所必须的,你们也可以就这个达成协议,不过这个是有偿约定的,你可以与对方协商私下解决。因为你牺牲自己的权利来满足邻居的需求。否则你可以拒绝签字!
很明显 你们家故意在为难他们,鄙视你这种几把,我们家是两兄弟,也要见房子,已经让出一米半了,邻居还是不签,因为他们是三个女儿,将来多要出嫁,我也愿意付钱赔偿什么地基什么的,以前好好的多是邻居,一间房子日你的,就什么多来,一直不签,有种你自己建一个房子,鄙视你,还TM写到帖子上来,2B
在盖房子之前是需要你住房四周的邻居都签字,确保不妨碍他人进出或者他人房屋采光。这样土管局才会准予你建房屋。鉴于你这种情况,只能去土管局托关系,找人代签,只要土管局认可就行。
签与不签都一样,别人建房用得到你家签字么?又不占到你家什么东西…
只要不影响自己家的采光就没事
也可以商量一下。盖成一样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