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2025-02-27 23: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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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派遣有多年电力工作经验的员工合署办公,配备了制式服装,购置了执法车辆,使电力执法监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规范程序,完善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现有政策,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有效的执法程序。制定电力执法工作流程,对执法的形式、步骤等做了相应的规定,要求所有执法人员必须按流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律程序,每处理一起电力违法案件必须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立卷归档六个步骤,坚决杜绝不按程序处理案件情况的发生。公布电力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建立电力违法案件举报受理制度,规范案件举报受理程序。
三、积极推进线路清障。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62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供电通知书》132份,积极协调乡镇、园林、规划、国土、城管、公安等部门对高压架空线路保护区内的高杆植物和违章建筑施工等安全隐患开展清理工作。
四、认真规范查办案件。2009年以来共处理破坏电力设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11起案件,有效震慑了违法人员,维护了供用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供电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0多万元。
五、开展用电安全检查。 每年春季和冬季,与供电公司乡村电管部、安监部联合,开展两次大规模的全市企业安全用电大检查,采取供电所自查与检查组抽查的方式进行,确保了全市企业的安全用电。每年定期与供电公司营销部联合,对全市范围内高危电力用户进行两次安全检查,检查采取整改与反馈相结合的方式,有效促进了企业的隐患整改工作。根据安委会要求,不定期开展对23家市直企业进行用电安全大检查。
六、加强宣传,贯彻条例。 《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于2011年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与供电公司密切配合,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标语,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并到电力设施附近的施工工地、商贸集市张贴、发放宣传材料。借助每年6月1日安全月启动宣传之际,通过制作以“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为主题的图片看板、发放电力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电力安全知识问题等方式,为过往行人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用电安全小常识,
七、建立落实审批许可制度。为贯彻落实《条例》,把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纳入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由经信局办事中心窗口统一受理。该窗口受理实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项目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后,会同供电公司有关部门对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现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作业的机械数量、型号、时间、次数进行严格的限制规定,特别情况下施工时要有供电部门专业人员现场监督指导,确保电网安全。
八、探索农村电力管理新机制。近年来,农村用电设施长期缺乏投入,管理不善,设备陈旧老化,超负荷运行,村电工素质参差不齐,引发多起安全事故,影响社会稳定。针对目前我市农电管理的严峻形势,电力执法大队在认真分析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用电设施百日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为了使村级电工进一步了解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掌握电力生产所必须具备的理论知识,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电力发展的要求,组织电力行业专家对全市范围内农灌用电设施管理电工进行了集中培训。
九、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执法大队经常开展学习活动,努力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力专业知识,共同研究在日常执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不断规范执法用语和文书书写,提高执法行政水平。执法人员均通过市法制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证件法律专业知识考核,经考试取得山东省法制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