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人使用了自己的身份证办理手机卡,若发现应该及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到营业大厅进行手机卡注销的,若情节比较严重,可以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报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如果那人用那个手机卡去营业厅开其他业务(比如宽带)然后欠费不还了,他是没任何事的,然后你再去想给自己在同样运营商那开业务的话,身份证登记的是你的,人家就会查到是你欠费,需要把费用补完才能办业务的,或者会给拉进黑名单都可能。另外,如果那人拿手机去进行电话诈骗等行为,别人报警查号码,那警察第一个找到的也绝对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