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民事案件中只有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是不可能拘留的。
第二、违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在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伍佰元以下罚款这一处罚幅度的。公安机关的做法一般是这样,如果违法行为有受害人,那么一般会决定拘留,如果违法行为没有受害人,再加上能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那么一般会决定罚款。
第三、被决定拘留后,只有在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拘留的申请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并交纳每日200元的拘留保证金才能够暂缓执行。注意,是暂缓执行,不是不再执行!
原则上可以,每天交200块钱,10天就要交2000块钱。
但是实际执行中,一般不会这样做。
实际操作中是可以的,前天当地警方愿意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