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算是一种税么?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算是一种税么?
2025-03-13 00: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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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是一种税

残疾人保障金和社保不是一回事,你也不需要作假保险帐,只要拿着残疾人证到地税局填张表,登记有个残疾人,就可以减免残疾人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计算方法: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回答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未按照规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而缴纳的一笔资金,是一种代偿方式。

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条例》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

中国现行的税种共18个种(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营改增”;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环保税),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环保税。

不仅残保金不是,地税代征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工会经费、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等这些都不是税。

那这些是什么?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些是由地税征收是政府性基金。

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费用。(主要包括铁路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民航发展基金、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海南)、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农网还贷资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发展基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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