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不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屋:
商品房 (开发商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现住房 (即房改购买产权);
二手房 (上市交易的存量房);
无产权住房(必须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
拍卖房 (拍卖公司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对象要求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可以,贷款是银行发行的,安置房是政府或企业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是不相干的!
可以办理贷款,但是安置房的预抵押手续要麻烦很多。其他的跟一般银行按揭贷款一样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