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目前可以接收集体户口的单位
按照市公安局有关规定,在津落户人才市场集体户口,人才市场应在公安机关登记报备。2016-2017年度人才市场登记报备名单如下:
天津和平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毕业生就业指导部)
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天津市河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河东分部
天津市河东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人才服务中心
天津泰达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宁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天津市津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广开分部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天津市南开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天津市北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天津市武清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津北分部
天津市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天津市宝坻区人才服务中心
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红桥分公司
天津市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天津滨海人才市场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滨海新区分部
天津市东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天津市外国企业专家服务总公司
如果您想落户,可以咨询天津落户指南
放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