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劳动法的朋友帮忙

2025-02-26 20: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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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2月1日起可以要求单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比如北京市730。

关于劳动合同的内容,参照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你可以享受每年5天的带薪休假。
如果08年2月1日以后单位拒绝给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单位将按月支付你双倍的工资。

回答2:

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享受劳动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