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重新进行答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八条 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地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
成员中一般应当有外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二条 学士学位的证书格式.由教育部制定。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证书格式,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学位授予单位发给。
已经通过的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论文,应当交存学位授予单位图书馆一份,已经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还应当交存北京图书馆和有关的专业图书馆各一份。
第二十四条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同意参加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后,准备参加考试或答辩,可享有不超过两个月的假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盲审没过还有第二次机会。
根据相关建议进行修改,让负责送审的老师赶紧重新送其他老师审,只要其他老师送审意见通过即可。
关键:1、速速修改论文。2、县官不如现管,赶紧跟送审老师赶紧求情,托他在几天内再次送审。3、跟导师商量下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