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地震、火山爆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类型,其成因与地质作用密切相关。
地质灾害包括:火山、地震、泥石流、洪水等
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根据2004年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通常指由于地质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灾害。
地质灾害的分类,有不同的角度与标准,十分复杂.就其成因而论,主要由自然变异导致的地质灾害称自然地质灾害;主要由人为作用诱发的地质灾害则称人为地质灾害。就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变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发性地质灾害与缓变性地质灾害两大类。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地裂缝,即习惯上的狭义地质灾害;后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又称环境地质灾害。 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区的地理或地貌特征,可分山地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质灾害,如地质沉降,如此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