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经申请了工伤认定,劳动部门说三个月后才能拿到结果,他们说的对吗,如果不对需要多久

2025-04-28 08: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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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不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回答2: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书,因此,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后方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回答3: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一年内得到结果答复。可以向劳动部门了解具体情况,根据具体情况与劳动部门协商办理。

回答4:

工伤认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最迟在60天内做出结论,拿到工伤认定书三个月后就可以申请参加劳动能力鉴定。

回答5:

1、一般60日。
2、病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