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一个朋友跟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在一次工作的时候受伤了,被认定为工伤,但在与公司协商赔偿问题时出现了分歧,于是我的朋友申请了劳动仲裁,但他的伤残报告还未出来,请问仲裁可以暂停审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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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来说,当事故发生之后,如果存在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申请,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并不排除受伤职工及家属的工伤申报权。 2、法条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4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