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已批捕,现已拘留四十三天,还有多久到检察院。

2025-04-28 06: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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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刑事拘留四十三天是不可能的。如未批捕属于超期羁押。
纵横法律网-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贵铸律师

回答2: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批捕后,公安机关还须继续侦查,并在二个月内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如果该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43天,那么最长55天内公安机关将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回答3:

正常情况下,批捕后2个月到检察院申请起诉.

回答4:

如不延长羁押,捕后2个月内。

回答5:

一般3个月内
纵横法律网-甘肃笃厚律师事务所-金志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