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
级: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a1);第三类低、中压容器(a2);球形储罐现场组焊或球壳板制造(a3);非金属压力容器(a4);医用氧舱(a5)。
(2)b
级:无缝气瓶(b1);焊接气瓶(b2);特种气瓶(b3)。b2含(限)溶解乙炔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b3含机动车用、缠绕、非重复重装、真空绝热低温气瓶等。
(3)c
级:铁路罐车(c1);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c2);罐式集装箱(c3)。
(4)d
级:第一类压力容器(d1);第二类低、中压力容器(d2)。
(5)压力容器用膨胀节:可由取得压力容器制造资格的单位制造,也可由取得压力管道用膨胀节制造资格的单位制造。
(6)分析设计标准设计的压力容器,其制造企业应持有a或c级许可证。
(7)封头:锅炉压力容器封头制造许可分两个级别,即直径大于等于1800mm
的封头和直径小于1800mm
的封头。取得直径大于等于1800mm
封头制造资格的单位同时具有直径小于1800mm的封头制造资格。(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