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参保凭证是如何办理的

2025-04-29 02: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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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需要分别向2地社保局申请转移手续之后再到新单位办理转入手续即可续交,(二)或者在新单位重新参保续交,将来再办理转移手续2种处理方式。
现目前政策只能转移养老保险,而医保只能在参保地使用。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预计今年7月,国家将施行医保的异地转移了。
国家政策,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养老保险不允许退保,只能转移关系。
所有手续需要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的12%,其金额是单位交纳金额的60%;
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
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回答2:

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去哪里办理

回答3:

1、 本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和社保卡到所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如果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长期有效,可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回答4:

◆办事项目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机构
最后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
◆办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申办条件
参加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
◆申请材料
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
办事程序中的第1、3条,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注:1、对于在本市有欠缴养老保险费情况的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开具《欠缴社会保险费告知书》,交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参保人员愿意补缴欠费的,可当场缴纳欠费;参保人员不补缴欠费的,其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个人欠费的时间不转移基金,之后个人不再办理补缴。
2、已在外省市就业人员,未向本市最后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可由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办理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时直接联系本市区(县)社保中心获取,个人不需自行申领。
◆办事项目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机构最后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
◆办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申办条件参加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
◆申请材料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办事程序中的第1、3条,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办表格无注:1、对于在本市有欠缴养老保险费情况的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开具《欠缴社会保险费告知书》,交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参保人员愿意补缴欠费的,可当场缴纳欠费;参保人员不补缴欠费的,其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个人欠费的时间不转移基金,之后个人不再办理补缴。
2、已在外省市就业人员,未向本市最后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可由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办理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时直接联系本市区(县)社保中心获取,个人不需自行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