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小学知识解答一下:
如果每小时多加工12个,则所用时间比计划少1/9,工效比为1:(1-1/9)=9:8 原来每小时加工12÷(9-8)×8=96个
如果每小时少加工16个,则所用的时间比原计划多3/5小时。现在多3/5小时多做(96-16)×3/5=48个 原因就是每小时少做16个,所以一共做了48÷16=3小时
零件个数:96×3=288个
这个题有问题,后面:若每小时少加工16个则所用时间比原来少3/5小时。应该是多吧?两种改题的方式:(a)因为少加工时间肯定会多,所以,还有一种可能是若每小时少加工16个,改成每小时多加工16个。(b)因为加工的速度减慢了,所用的时间肯定会多啊!所以应该是比原来多3/5小时。(根据实际解答,题目应该是(b)为正确,因为用(a)解答的话,零件总数不为整数。)
那么解答如下:
假设需要加工的零件数为:X,加工速度为V个/小时
那么有:X/V-X/(V+12)=1/9*(X/V)..............(1)
X/V:表示原来加工时间,X/(V+12):表示每小时多加工12个所用的加工时间,1/9*(X/V):表示原来的时间的1/9。
X/(V-16)-X/V=3/5...............(2)
X/(V-16):表示每小时少加工16个所用的时间,3/5:表示少的3/5小时时间,即慢的时间。
根据(1),可解得V=96个/小时,
再代入(2),可解得X=256个
那么有:X/V-X/(V+12)=1/9*(X/V)..............(1)
X/V:表示原来加工时间,X/(V+12):表示每小时多加工12个所用的加工时间,1/9*(X/V):表示原来的时间的1/9。
X/(V-16)-X/V=3/5...............(2)
X/(V-16):表示每小时少加工16个所用的时间,3/5:表示少的3/5小时时间,即慢的时间。
根据(1),可解得V=96个/小时,
再代入(2),可解得X=28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