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举证期间内提交证据材料有困难的情况,那么过15天不答辩,算放弃举证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
委托调查,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和要求。受委托人民法院可以主动补充调查。
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民事答辩状要求:
答辩状的答辩思路,应该立足于实际,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事实的基础上以法律的明文规定或者司法观点反驳对方的诉求,还要有扎实充足的证据做为辅助,这样的答辩状才是有理有据的,才具有说服力。
答辩状是被告、被上诉人或者被申请人对原告、上诉人、申请人的辩驳的文书,针对的是诉状、上诉状和申请书的内容,也就是答辩状的部分可以只写自己对以上文书内容的意见,其他的不写。
以免对方知道要如何辩驳,反驳他的诉讼请求和观点,因为答辩状一般是在开庭前上交的,法院会把答辩状提供给原告,上诉人和申请人一份,让对方知道答辩思路。
中国的举证期限有两种:一种是法院指定,另一种是当事人协商确定。所以你可以和当事人商定举证期限。
如果你在举证期间内提交证据材料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
必须举证。
因为你的证据对方也必须进行研究,以便在法庭上质证。你不提供证据,然后等开庭了再提出,对方有权要求休庭,以便研究你的证据是否合法有效等。因此,法院为了避免这种情况,通常不允许故意不提供证据进行质证的行为。
答辩期和举证期是两回事。答辩期间内可以不提交答辩状,当庭答辩。但是举证期限内必须提交证据,否则算放弃举证权利。如果法院定的举证期限太短,无法完成,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