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雇佣60岁老人犯法吗

2025-02-26 22: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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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犯法。我国目前并没有禁止工地雇佣60岁老人的法律。在雇佣人员时,只要双方达成合意,不违反法律的禁止规定就可以。

60岁已经超过法定的劳动者年龄,不属于劳动者的范围,不能签订劳动合同,所签订为劳务合同。60岁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调整),只能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调整。

国家对劳动者年龄限制的规定:

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原则规定,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人员女达到55周岁、男达到60周岁后,不得继续以职工身份参保,用人单位应在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当月及时为其办理停保。

职工已经到达退休年龄,必须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如果继续上班,超出的时间不计算连续工龄,多缴纳的养老保险也不能计算,办理退休,领取退休费之后,单位如果继续留用,可以签订协议,但是不能再缴纳社会保险,一切待遇,按照协议执行。

所以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还继续工作的,双方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务合同性质,如果没有约定的缴纳社保义务,公司可以不购买社保。

扩展资料: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并不必然终止

虽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但根据劳动法法理,该条规定一方面赋予劳动者以主张权利到龄退休享受“退休福利”的依据,另一方面赋予用人单位人事自主权杜绝到龄该退者“占”而不退的依据。

由此可见,该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兼具权利和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愿意主动履行义务,放弃要求劳动者按龄退休权利,且劳动者也不主张退休权,法律就应该维持双方劳动合同效力。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也可从另一侧面支持本案可依法按劳动关系处理。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的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应当明确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并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否则视为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 劳动关系不必然解除

回答2:

不犯法。我国目前并没有禁止工地雇佣60岁老人的法律。在雇佣人员时,只要双方达成合意,不违反法律是禁止规定就可以。

建议在工地雇佣老人时,考虑好工地的性质、危险程度等,由于目前我国超过60周岁的老人用人单位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加上工地的特殊情况。

扩展资料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聘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具有一般合同共同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聘用合同与一般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只有事业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自愿达成协议时,聘用合同才成立。

2、聘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点是双方自由 表达意愿的前提,也是双方实现权利义务的重要基础。事业单位是用人的一方,但不等于单位的法律地位高于聘用人员的地位,可以任意将其意志强加于对方。 

聘用合同又不同于一般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的终止

回答3:

60岁以上老人都可以继续工作的,是合法且没有限制的。只是不能再继续交保险了。

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原则规定,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人员女达到55周岁、男达到60周岁后,不得继续以职工身份参保,用人单位应在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当月及时为其办理停保。

职工已经到达退休年龄,必须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如果继续上班,超出的时间不计算连续工龄,多缴纳的养老保险也不能计算,办理退休,领取退休费之后,单位如果继续留用,可以签订协议,但是不能再缴纳社会保险,一切待遇,按照协议执行。

所以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还继续工作的,双方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务合同性质,如果没有约定的缴纳社保义务,公司可以不购买社保。

扩展资料

60岁已经超过法定的劳动者年龄,不属于劳动者的范围,所签订为劳务合同。60岁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调整),只能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调整。

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 《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

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百度百科 劳务合同

回答4:

不犯法。我国目前并没有禁止工地雇佣60岁老人的法律。在雇佣人员时,只要双方达成合意,不违反法律是禁止规定就可以。

雇用60岁以上老人工作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能签劳动合同。

60岁已经超过法定的劳动者年龄,不属于劳动者的范围,所签订为劳务合同。60岁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调整),只能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调整。

扩展资料:

国家对劳动者年龄限制的规定;

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原则规定,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人员女达到55周岁、男达到60周岁后,不得继续以职工身份参保,用人单位应在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当月及时为其办理停保。

职工已经到达退休年龄,必须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如果继续上班,超出的时间不计算连续工龄,多缴纳的养老保险也不能计算,办理退休,领取退休费之后,单位如果继续留用,可以签订协议,但是不能再缴纳社会保险,一切待遇,按照协议执行。

所以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还继续工作的,双方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务合同性质,如果没有约定的缴纳社保义务,公司可以不购买社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回答5:

不犯法。我国目前并没有禁止工地雇佣60岁老人的法律。在雇佣人员时,只要双方达成合意,不违反法律是禁止规定就可以。

雇用60岁以上老人看门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能签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根据我国对退休年龄的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干部为55岁。所以超过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的老人,劳动合同就终止了,他与用人单位也就不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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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就业注意事项:

老年就业者容易吃“哑巴亏”,遭遇年龄歧视、随意解雇等问题,即使是劳动部门也很难为老年人维权。

这些老人在发挥余热时,该如何保护劳动权利呢。虽然与用人单位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在劳务合同中,应该明确雇佣期间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意外伤害险等权利和义务。这样,在发生纠纷后,退休人员就可以按照我国合同法(并非“劳动合同法”)来争取权益。

此外,由于已退休,用人单位也不再为这些人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减少了企业负担,可以要求企业多支付点工资。而且被辞退时,也不再享受经济补偿金,所以再签劳务合同时,一定要将补偿约定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务合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