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但要符合相关入学条件。参考《2016年珠海市幼儿园招生入学政策解读》第七条内容。
根据《2016年珠海市幼儿园招生入学政策解读》相关规定,非本市户籍幼儿可以就读幼儿园。
一、幼儿园招生的工作原则
公办性质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园”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二、各幼儿园什么时候发布招生通告
公办幼儿园以及参与划片招生的各类幼儿园应于8月7日在划定的招生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应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今年报名时间
全市各类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8月13日。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四、幼儿园招生对象要求
本市户籍或暂住在本市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五、公办幼儿园片区招生对象
1.片区招生对象的适龄儿童应与父或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且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
2.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13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具体招生办法关注各区教育局的招生细则。
六、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材料
报名时应提供一簿(户口簿)、两卡(免疫卡、健康卡)、一表(体检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报名入读实行分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幼儿,申请享受限价收费政策应提供材料
1.父(母)在珠海市暂住1年以上的暂住证明;
2.父(母)在珠海市务工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4.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八、因政府拆迁造成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园
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