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两地相距270千米。
甲乙用时x小时相遇。
则甲行驶了60x千米,乙行驶了48x千米。
计算得x=2.5小时。
甲乙之间的距离=(60x2.5)+(48x2.5)=270千米。
计算方法:
被除数扩大(缩小)n倍,除数不变,商也相应的扩大(缩小)n倍。
除数扩大(缩小)n倍,被除数不变,商相应的缩小(扩大)n倍。
被除数连续除以两个除数,等于除以这两个除数之积。有时可以根据除法的性质来进行简便运算。如:300÷25÷4=300÷(25×4)除以一个数就=这个数的倒数。
甲乙两辆汽车同时从A、B两地出发相向而行,甲车每小时行60千米,乙车每小时行50千米,经过3.5小时后两车相遇,AB两地相距多少千米?
(60+50)×3.5
=110×3.5
=385千米
假设,甲乙用时x小时相遇,则甲行驶了60x千米,乙行驶了48x千米。相遇时甲比乙多行了30千米,也就是60x-48x=30,计算得x=2.5小时。
甲乙之间的距离=(60x2.5)+(48x2.5)=270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