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吧,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无权强制注销合法公民的户口,包括公安机关。你的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至有效期满为止,村委会工作人员可能是受因某种利益驱使,故意恐吓你的。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注销。
公安局对户口管理具有法定职责,申请、迁移、注销户口是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身份证属于你的身份象征,户口是你的户籍权利,二者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派出所无权据此注销你的户口。
如你说的这样情况,派出所不可以注销你的户口。
不好说,现在什么事情做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