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所说的犯八十条,应当是《刑事诉讼法》,而《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从该法条上,是看不出是否要判刑的。该条款是适用拘留的条款。
是否被判刑,要看所涉嫌的犯罪事实和触犯的《刑法》条文等。
如果人已经被刑事拘留,接下来办案单位就要提请检察院批捕,如果被批准逮捕,不判刑的可能性就几乎没有了。
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