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考察的是集合的概念。
集合:一般的,某些确定的对象组成的整体就成为一个集合。
元素:构成集合的各个对象叫作这个集合的元素。
n(*)表示某集合*的相异元素的个数(重复元素只计1个)。
“∪”为“并”运算,也即将两个不同的集合中的所有元素放在一起,去掉其中重复的部分。
“∩”为“交”运算,表达的是两个不同集合中所有共同的元素的集合,也即两者的共有部分。
集合A中的元素,要么属于B,要么不属于B。所以,集合A包括两部分:A有但B没有的元素;A和B共有的元素。
同样的,集合B也包扩两部分:B有但A没有的元素;A和B共有的元素。
因此,集合A∪B中的元素就包括:
A有但B没有的元素;A和B共有的元素;B有但A没有的元素;A和B共有的元素。显然A和B共有的元素重复了一遍。
于是:集合A∪B中的元素就包括如下互不相同的三部分:
A有但B没有的元素;A和B共有的元素;B有但A没有的元素。
所以,有容斥原理:
A∪B=A+B-A∩B
这里,如果用韦恩图表达则一目了然:
于是有:
n(A∪B)=n(A)+n(B)-n(A∩B)
也即
50=n(A)+20-10
解得n(A)=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