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合同已签订,履行期间价格有波动,按合同法该按哪个价格?

2025-03-01 12:38:3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按合同法应该按合同价格进行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之第二个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正常的处理顺序为:订购合同已签订,履行期间价格有波动,首先应该按照原合同中如果发生价格波动的约定进行处理,如果未约定价格波动的处理,首先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应按合同争议处理。

回答2:

合同上约定价格的,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

如在合同上没有约定价格,可以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确定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根据第六十一条还不能确定的,可以依照第六十二条第2项的规定执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回答3:

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
纵横法律网-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李春华律师

回答4:

确实按合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