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别人在网上指名道姓地谩骂、攻击人,构成不构成诽谤罪?

2025-04-30 13:05:0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些虚构的事实,足以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九十八条 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从法律条文理解,属于自诉案件。控告人(你本人)负有举证责任,因此你就必须邀请公证处或者律师作为见证人,见证你从网页上下载或者截取的有关页面,然后向发布的网站发出警告的函件,告知他们诽谤的事实,然后要求网站提供注册人的资料,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2:

必须看能否和被攻击之人联系起来,并且对他的名誉产生了实质损害。但从提供的资料来看,还不到犯罪的标准。

回答3:

构成的,法院应该会授理。

回答4:

只构成了名誉侵权,要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