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在浙江,公司在江苏,公司拖欠工资怎样快速解决?

2025-05-04 18: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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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工作地在浙江,但合同签署地却是江苏,那么按照《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规定,劳动仲裁既可以在工作地的浙江,也可以在合同签署地的江苏申请。
至于怎样快速解决,没有直接答案,在哪里方便就在哪里申请。
相比较而言,向工作地的浙江申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但仲裁未必简洁快速。向合同签署地的江苏申请,属于异地仲裁,也会有许多不便,但好处是公司所在地,仲裁的前、中、后,都可以随时到公司投诉,甚至向当地政府投诉、信访,要求解决。
各有利弊,自己斟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