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专利局应当受理:
(1)申请文件中有请求书。该请求书中申请专利的类别明确;写明了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地址。
(2)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中有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有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有图片或者照片和简要说明。
(3) 申请文件是使用中文打字或者印刷的。全部申请文件的字迹和线条清晰可辨,没有涂改,能够分辨其内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附图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图片是用不易擦去的笔迹绘制,并且没有涂改。
(4)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符合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其所属国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
申请专利需要具备的条件主要有三点:
1.新颖性:申请的专利是现有技术中所未有的,从未公开发表过和公开使用过。而且没有同样的发明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该技术优于现有技术,更加先进,是行业内一般从业人员所不知的、也不易发现的。
3.实用性:该发明能够投入实际使用,创造实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