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善于把握时代发展的趋势,适应形势发展的变化,不断研究新情况、提出新对策、解决新问题,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是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我们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对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主动履行职责,自觉依法行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其认真整改,对违纪违法案件要严肃处理。要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二是要坚持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良好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从具体事情做起、从突出问题抓起,加大对作风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要扎实推进农村、企业、学校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进基层干部工作作风。要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三是要坚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要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切实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任何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都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要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有机结合起来,使各项工作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关键任务是制约和监督权力,要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划清权力边界,明确责任主体,推进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抓紧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做好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调研和起草工作,保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四是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看得最清、感受最深,也最有发言权。要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严肃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要深入剖析当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得力措施集中加以整治,努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要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加大政务、司法、厂务、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和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责,严肃党纪政纪,弘扬新风正气,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打铁还得自身硬”。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是一个永恒的主题。要巩固和拓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在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涌现出一大批勤奋敬业、无私奉献,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奋发有为、成绩卓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和充分展示了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顾全大局、恪尽职守的政治品质;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敢于碰硬、无私无畏的精神境界;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公仆情怀;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一身正气、清廉自守的高尚情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学习先进典型为契机,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保证反腐倡廉建设的正确方向。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只有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才能正确判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明确不同历史时期反腐倡廉的主要任务,更好地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各种问题,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必须深刻理解、牢牢把握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形势、解决问题。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拓展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内涵,丰富马克思主义反腐倡廉理论宝库,增强反腐倡廉理论的科学性和指导性。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开展。党的建设历来都是同党的基本路线联系在一起的。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来开展、来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其他方面工作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努力取得良好的法纪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必须从加强党的领导、实现党的使命的战略高度出发,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之中,认真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妨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顺利发展。把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开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决策和举措之中,统一谋划、整体推进,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反腐倡廉建设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通过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发展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和工作部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根本要求。只有适应世情、国情、党情发生的深刻变化,不断完善和发展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和工作部署,才能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探索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反腐倡廉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使反腐倡廉建设适应时代要求、顺应人民期待、体现科学精神。
(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和优良传统。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党执政的时间越长,越要抓紧自身建设,越要从严要求党员和干部。随着形势的新变化和任务的新发展,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反腐倡廉建设也面临许多新课题和新要求。必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过程,严明党的纪律,切实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反腐败作为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来抓,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五)坚持党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我们的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的天职。必须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认真对待人民群众合法合理的利益诉求,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赢得最全面、最广泛、最可靠、最有力的支持。
(六)坚持重视和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纪依法有序开展。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既是党和国家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必须按照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的要求,切实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国家廉政立法,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力,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查处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七)坚持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政治保证,社会主义制度是区别于历史上任何剥削制度的崭新社会制度,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必须进一步加强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坚持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有效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