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险包括以下内容: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
5、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暴雪、冰凌、沙尘暴。
6、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7、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购买车损险的时候,发生以下情况,保险公司是不给予理赔的:
(1)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
(2)无照驾驶或酒后驾驶发生事故的;
(3)驾驶的机动车辆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发生事故的;
(4)车轮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以及新增设备的损失;
(5)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车损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