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yangxinyi84120的回答不确,他对民刑交叉的理解有误。在刑事诉讼法学界,通说认为“民刑交叉”案件,是指基于同一法律事实而产生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竞合的案件,而“先刑后民”也是指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优先于民事审判。虽然对于刑事诉讼法学领域中的先刑后民原则招致了学界和司法界的质疑和批评,但是它仍为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所奉行的准则。
本案里死者生前与其他人的债务关系与死者的死亡并不是基于同一法律事实,因此,债主们可以现在就向死者妻子主张到期债权(私下协商、提起民事诉讼),未届履行期满的人,也可以请求法院民事审判庭确认他们与死者的债务是合法的夫妻共同债务,从而将死者的妻子变更为债务人。
先后均可
一般是先刑后民,刑事案件没有解决之前,民事案件要拖后处理的。
有一篇论文你看一下。
刑民交叉:是否必须“先刑后民”